加强党对反腐败、反浪费及反消极工作的领导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越共十届三中全会决议执行20周年总结方案编制指导委员会主任陈锦秀3月3日上午在越共中央总部主持召开会议,对《第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关于加强党对防范贪污、浪费工作的领导与指导决议执行20周年总结,提请中央委员会审议,并颁布关于新阶段防范和打击贪污、浪费及不正之风工作的决议》提出意见。

陈锦秀同志主持会议。(图片来源:越通社)
陈锦秀同志主持会议。(图片来源:越通社)

据越通社报道,越共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建议,会议结束后,中央内政部应继续紧急、仔细地进行审查,充分吸纳各机关合理的贡献意见,特别是要全面落实越共中央总书记同志在指导结论中所提出的“4项要求”和“5个方向”,以完善相关方案文件,确保如期提交政治局。

陈锦秀同志要求中央内政部立即研究并拟定落实决议的计划草案(行动方案),其中需明确落实各项具体工作的责任归属及完成期限;以便在向中央提交决议草案时,同步附上该决议的落实计划草案。

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要求,当前工作量巨大且时间极其紧迫,各相关机关和部门需高度集中,以最高标准完成所交付任务。在完善方案草案后,中央内政部需与中央办公厅紧密配合,呈报政治局审议并提出意见;随后需充分吸纳并解释说明政治局提出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方案,并在提交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之前,先行征求各位中央委员同志的意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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