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示指出,为落实政府总理于2012年11月22日颁布的第53/2012/QĐ-TTg号决定,关于发布生物燃料与传统燃料混合比例应用路线图,近年来,各部委、行业、地方和企业积极采取多项措施,从管理、运营到制定、颁布支持和鼓励生物燃料生产、消费的机制政策;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认知,从而推动生物燃料的生产和使用,逐步替代化石燃料,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可持续经济发展。
然而,现实情况显示,目前生物燃料的消费量仍然有限,尚未达到路线图中设定的目标。
为克服现存问题和不足,并根据工贸部新规定的路线图,进一步推动生物燃料的生产、混合、分销和使用,同时贯彻落实政治局于2025年8月20日颁布的第70-NQ/TW号决议,确保到2030年国家能源安全,展望至2045年,以及2022年7月22日批准的第876/QĐ-TTg号决定——关于绿色能源转型、减少交通运输领域碳和甲烷排放的行动计划,以及越南在COP26大会上承诺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政府总理要求各部部长、部级机关负责人、政府直属机构负责人、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及相关机构、组织和个人,继续发扬近年来取得的成果,集中统一、及时、高效地同步推进若干重点任务和措施:
各部部长、部级机关负责人、政府直属机构负责人、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要及时将促进生物燃料消费的目标纳入即将出台的各行业、领域的战略、方案、规划、计划及法律文件中。
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向民众和企业界普及生物燃料的作用、意义及其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加强各部委、行业、地方在推动生物燃料任务实施过程中的协调与信息共享。
工贸部牵头,会同各部委、省市人民委员会及相关机构,制定详细计划,落实生物燃料与传统燃料混合比例应用路线图;确保生物汽油的稳定供应,满足国内市场需求……
财政部牵头,会同相关部委、行业研究并提交有权机关,出台适用于生物燃料生产、混合、分销项目的投资优惠政策,确保与发展路线图相适应。
企业界及相关行业协会主动参与生物燃料的研究、生产、分销、应用和推广……
各部部长、部级机关负责人、政府直属机构负责人、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须对本部门、本单位、本地范围内推动生物燃料消费的进度和成效向政府总理负责;并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所承担任务的实施情况和结果报告工贸部,由工贸部汇总后向政府总理报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