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通社报道,具体而言,政府指示财政部继续牵头组织审定,财政部长担任宁顺一号核电项目投资主张调整方案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委员会主席。
财政部尽快研究方案,提请政府总理按照规定决定成立宁顺一号核电项目投资主张调整审定委员会;同时组织开展审定工作,报请政府审议批准,完善相关材料提交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会议(2026年4月)审议批准。
*此前,越共中央政治局已发布关于到2030年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展望至2045年的第70-NQ/TW号决议。决议中要求能源发展必须先行一步,充分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安全以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需求。
其中,指示加快推进宁顺一号和宁顺二号核电项目的实施,在充分考虑既有协议的基础上,确保越南利益最大化,力争在2030—2035年阶段投入运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