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30年阶段官方发展援助及国外优惠贷款吸引与使用计划获批

越南副总理裴青山签署第441/QĐ-TTg号决定,批准《2026-2030年阶段官方发展援助(ODA)及国外优惠贷款吸引、管理和使用指导方针的实施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胡志明市平政桥。
胡志明市平政桥。

越南副总理裴青山签署第441/QĐ-TTg号决定,批准《2026-2030年阶段官方发展援助(ODA)及国外优惠贷款吸引、管理和使用指导方针的实施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该决定明确:以规模和结构适宜的方式动员和分配ODA及国外优惠贷款,旨在满足2026-2030年阶段国家、行业及各地的发展投资资金需求。

据此,该项资金将集中用于重大基础设施及国家重点项目,同时紧密结合经济增长、科学技术发展、创新及数字化转型等突破性目标。

值得注意的是,越南将具有‘溢出效应’、‘突破性’、‘状态转型性’的关键基础设施列为最高优先领域。此外还包括环境、应对气候变化、能源转型及绿色转型等项目。国外贷款被确定为国内公共投资资金的重要补充,重点投入难以吸引私营部门投资的领域。

越南优先吸引融资条件优惠、限制较少、程序灵活且具有技术转让与深度技术合作机会的资金来源。除了传统项目融资方式外,政府将灵活使用“新一代ODA”产品,如预算支持贷款、基于结果的支付等,并与国际金融市场债务工具进行有效配合。

为确保落实上述定向,《计划》提出了需要集中实施的五大任务与解决方案:完善体制、机制与政策;与资助方就政策、优先事项、条件及供资程序进行磋商与谈判;改善项目准备、审批与实施的进度、效率和质量;创新动员方式与国外贷款风险管理;以及通过使用国外贷款项目支持高新技术的吸收与推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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