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明确了政治思想工作的目的、要求与原则,以及实施内容、方式和各级党委、党组织、干部和党员的职责,同时规定了检查监督、奖励与违规处理机制,适用于全党各级组织及全体党员干部。
规定强调,政治思想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首要任务,旨在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本领、道德素质和实际应对能力,坚定理想信念,维护党的思想基础,防止和遏制政治思想衰退、“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等现象,确保各项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同时,新规将有助于全面加强党的政治、思想、道德、组织和干部建设,提升党的领导能力、战斗力和公信力,巩固人民信任,确保党对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全面领导。要坚决维护党的思想基础,凝聚起政治体系各方的综合动力与共识,为把越南建设成为和平、独立、民主、富裕、繁荣、文明、幸福的国家而不懈奋斗,推动民族在新时代实现跨越式发展。
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思想环境,严明纪律规矩,推进党内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内生动力与公信力。发扬党内民主,强化个人责任,充分发挥干部、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
政治思想工作是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必须坚持原则,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工作效能,确保发挥先导、引领和指导作用,推动党内高度统一、社会广泛共识和人民信任,从而实现国家发展愿景,持续改善人民生活。
政治工作要为战略思维创新注入动力,提升制定符合客观规律、契合越南实际和时代发展趋势的路线方针能力。一切决策和行动必须严格遵循宪法和法律,立足国家、民族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在实施要求方面,规定明确政治思想工作必须长期、持续开展,与党的建设和各项政治任务紧密结合,坚持“建设为本、斗争为要”原则,既注重长期基础性工作,也突出当前紧迫任务。同时,要加强科技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提升工作效能。
在原则层面,规定强调必须确保全党在政治和思想上的高度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原则,特别是民主集中制以及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度;强化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主动掌握和引导社会舆论,及时斗争反驳错误和敌对观点。
规定指出,政治思想工作还需与组织、干部、检查监督及群众工作紧密结合,明确责任与评价标准,以任务落实成效和人民满意度作为重要衡量指标。
在内容方面,规定要求坚持并创新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和胡志明思想,全面推进、同步深化革新事业,增强战略自主,革新增长模式,以发展促稳定、以稳定保国家快速可持续发展;确保意志与行动的统一,维护纪律规矩,巩固党的全面领导作用。
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思想立场;确保中央和各级党委实行集中统一的领导;严肃、及时、高效贯彻落实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及总书记的指示。
将政治工作与思想、组织、干部、内部政治安全保卫、检查监督及群众工作紧密结合,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发挥祖国阵线及各政治社会组织的作用。
在思想工作内容方面,《规定》强调要统一对“民族独立与社会主义相结合”的认识和行动;统一对越南社会主义模式及其发展道路的认识;统一对民族奋发图强新纪元战略愿景和目标的认识。
建设党的文化:确立革命道德标准,树立干部、党员的先锋、模范、廉洁、守纪形象;学习并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与作风;弘扬越南文化价值,吸收人类文化精华,以巩固、建设、完善和践行领导文化与公务文化;培育爱国爱民情怀;激发战略自主意识、民族自信、自立、自强、自豪精神,以及为国奉献、为民服务的信念。
此外,要创新工作方式,推动现代化发展,广泛应用数字技术,提升政治传播能力,加强形势分析和预测能力,及时引导复杂敏感问题,特别是网络空间中的舆论动向。
规定还明确要求,坚决维护党的思想基础,有力反击错误和敌对观点,巩固党内团结统一,增强人民对党、国家和制度的信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