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晚,在2026年4月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越通社记者提出有关按照中央第18-KL/TW号结论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经营条件的问题时,司法部副部长阮清净透露, 4月14日,政府常务委员会发出通知,指示各部门和部级机关开展核查工作,确保部级层面仅实施不超过其管理领域行政审批事项总数的30%,将2026年的行政审批时间和合规成本在2024年基础上一律削减50%;力争至少削减30%的有条件经营行业,并取消全部不必要的经营条件。司法部已同各部门、机关密切配合贯彻落实政府常务委员会的结论,截至4月26日,已提出实施方案并基本达到了政府提出的目标。
提及具体方案时,阮清净副部长指出,中央层面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总数目前减少至1570项,占比27.31%,超出政府规定的指标。对于2025年《投资法》附录四中所列的有条件投资经营行业,目前共有198个行业,各部门、机关已建议削减60个行业的审批事项,占30.3%。
各部门、机关预计建议削减1723项不必要的经营条件,取消680项审批事项,简化521项审批事项;建议继续将手续办理时间缩短18097天,使累计缩短的办理时间提升至51419天,占52.9%;同时建议每年再减少约23万亿越盾的行政手续合规成本。
为确保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避免新增审批事项和规定,阮清净副部长表示,在核查相关决议时,司法部均要求各部门、机关在削减、废除和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及经营条件的同时,必须提出替代性解决方案,“以确保削减和简化方案切实可行,而不是仅停留在数字和形式上”。
对于已颁布的8项决议以及预计在5月10日前颁布的3项决议,他表示,这些文件是按照将管理思维从事前审批转向事后监管的方向制定的。此外,除了实施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法律规定之外,各部门、机关须对投资经营服务的标准和规范作出具体规定。当公民和企业满足这些标准、规范后,可自行决定投资经营,无需经过许可审批流程,而只需向国家管理机关通报。国家管理机关将根据公民和企业的通报情况开展事后监管。
政府办公厅主任邓春峰部长透露,5月2日,政府总理已指示公安部、工贸部、农业与环境部、建设部四部部长继续开展核查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的设立与运营、环境影响评估以及建设许可证签发等领域相关手续和规定削减方案取得实质性成效。司法部将汇总相关情况,并于5月12日向总理汇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