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5月7日至5月30日,全国范围内将开展打击和处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专项行动

越南政府副总理胡国勇5月5日签署了第38号公电(38/CĐ-TTg),要求各部门集中精力,坚决指导落实各项措施,打击、遏制并处理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电文发送至: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各部部长、各部级机关负责人,各省、直辖市省委书记、市委书记,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国家打击走私、商业欺诈和假冒商品指导委员会常设办公室主任。

电文指出,近年来,打击、遏制和处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各职能部门已同步、高效地实施多项措施,发现并处理了大量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有效遏制了相关违法行为。

然而,部分领域和地方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依然复杂多变,对投资和营商环境、相关公民、企业和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了较大影响。

打击大型侵权网站及其运营组织

为实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大突破,切实提升打击和防控侵权行为的实效,营造透明、健康的投资营商环境,提升国家国际声誉,政府总理要求各部部长、部级机关负责人、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以及省委、市委书记,集中精力,严格、同步、坚决、高效地贯彻落实相关法律规定、政府2025年12月5日第397/NQ-CP号决议和2026年1月30日总理第02/CT-TTg号指示,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一、 坚决指挥各职能部门集中力量,立即采取必要措施,自2026年5月7日至5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打击、遏制和处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严格依法办事,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无例外”。

一) 公安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重点查明、侦查、立案一批严重侵犯著作权、相关权利、商标权和地理标志的案件;打击访问量大的侵权网站及其运营组织,尤其是存储、提供电影、音乐、移动电子游戏、盗版电视节目等内容的越南语及外语(尤其是英语)网站。

二) 国防部指挥边防部队、海警及相关力量,与公安部、相关部门和地方密切协作,坚决落实分工任务,打击、遏制和处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三) 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加大对知识产权案件的监督和审判力度,确保依法严惩、形成震慑,重点侦查、起诉、审理一批典型案件。

严肃查处电影、音乐、电子游戏版权侵权;打击工业产权侵权和假冒商品,确保处理案件数量较2025年5月增长至少20%

四) 文化、体育与旅游部立即组织检查企业对计算机软件版权的遵守情况,以及网络环境下电影、音乐、电视节目、电子游戏的版权情况;对严重违法案件要及时处理或移交有权机关,确保处理案件数量较2025年5月增长至少20%。指导媒体加强宣传,提高公众、企业、社区和全社会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识别、打击和防范意识,推动法律规定的严格执行,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效力和效果。

五) 工贸部、各省市人民委员会根据职能、任务和权限,指挥市场监管力量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加强检查、监管和严肃查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特别是工业产权、假冒商标商品,确保处理案件数量较2025年5月增长至少20%。

六) 财政部指挥海关力量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加强对进出口商品的检查;一旦有明确证据表明商品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应主动暂停通关手续,确保暂停通关和处理案件数量较2025年5月增长至少20%。

七) 外交部牵头,会同工贸部及相关部门,及时、充分向国际合作伙伴通报越南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具体努力和成效。

严格执行每日快报制度,通报重大案件发现与处理结果

八) 要求各部、相关部门及各省市人民委员会严格执行每日快报制度,及时向科技部报告重大、复杂案件的发现、查处和处理情况,由科技部汇总后每周或按要求向政府总理报告;并于2026年5月31日汇总截至5月30日的工作成效。

二、 科技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迅速落实政府总理于2026年5月1日第1860/VPCP-KTTH号公文中交办的任务;及时提供专业意见和鉴定结论,协助处理工业产权侵权行为。要求各部门与科技部密切协作。

各地立即成立跨部门工作组

三、 2026年5月30日后,各部、各部门、各地要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梳理评估,持续加强和提升相关领域及全国范围内的工作成效,确保打击、遏制和处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工作常态化、系统化、重点突出,达成既定目标和要求。

四、 要求国家打击走私、商业欺诈和假冒商品指导委员会集中指挥、协调跨部门协作;加强对各部委、地方的检查督导,及时解决困难和障碍;对重点、复杂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依法严肃处理,超出权限的及时上报。

五、 建议各省、市党委书记集中领导、指挥各级党组织和政府,动员全体政治体系积极主动参与打击、遏制和处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确保取得明显成效和具体成果。

要求各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立即成立由主席担任组长的本地跨部门工作组,坚决指挥本地各职能部门密切协作,高效落实本电文及法律规定的各项任务;对超出权限的问题及时上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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