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政策设计为私营经济打造“助推平台”

越共中央政治局于2025年5月4日颁布的关于发展私营经济的第68-NQ/TW号决议实施一年来,已大力推动以企业为中心、以发展为导向、以释放资源活力为目标的体制改革,尤其着力激发私营经济领域的发展动能。

同奈省一家私营企业的工人正在工作。
同奈省一家私营企业的工人正在工作。

企业界普遍对此感到振奋,并将其视为推动实现突破性发展的“助推平台”,朝着到2030年全国拥有200万家运营企业的目标迈进。

然而,从现实情况来看,最大的挑战并不在于新增注册企业数量,而在于如何维持企业实质性运营,并具备持续生存与发展的能力。

改善营商环境

一年来,越南政府通过向国会提交并推动颁布多项法律、制定一系列法律文件,着力将第68号决议的方针具体化,推动管理方式由“事前审批”向“事后监管”转变,以进一步释放发展资源。

然而,现实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障碍。例如,政府于2026年1月26日颁布的第46/2026/NĐ-CP号议定,对《食品安全法》部分条款及实施措施作出详细规定。该案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宏观层面的改革导向与部分专业领域政策制定方式之间仍存在偏差。

该议定生效后,众多食品领域企业反映,产品申报、检验检测以及生产条件等手续增加,导致产品上市时间延长、合规成本上升;甚至部分企业因无法及时满足新增要求,不得不暂停推出新产品。最终,有关部门决定暂停执行第46/2026/NĐ-CP号议定,这表明,该政策的出台尚未真正跟上第68-NQ/TW号决议所倡导的改革精神。

此次“不同步”现象表明,部分领域的管理思维仍偏重于前端管控,同时缺乏足够有力的机制来确保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因此,当前需要从政策制定阶段开始严格把控法规质量,加强政策论证,并确保制度执行纪律。

实现数量与质量双提升

第68-NQ/TW号决议提出,到2030年,全国运营企业数量达200万家,同时至少拥有20家参与全球价值链的大型企业。这两个目标性质不同,因此需要采取不同的路径和解决方案。

对于“200万家企业”目标,目前可以看到,企业进入市场和退出市场的比例都处于较高水平,其中大多数是规模较小、生产率较低、抗风险能力有限的中小企业。这说明,如果只注重数量增长而忽视质量提升,就会出现“数量增加但实力未增”的情况。因此,关键在于改善企业生存与成长条件,而不仅仅是鼓励新企业成立。

因此,需要切实解决企业在融资、土地获取等方面面临的瓶颈,建设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同时,还应出台支持企业融入价值链、拓展市场、提升生产率和竞争力的政策。一个非常重要的方向,是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但这必须建立在降低合规成本并形成明确收益的基础之上。

至于“20家大型企业参与全球价值链”目标,则显然具有更强的筛选性质,因此无法通过平均化扶持来实现。首先,需要选择一批具有潜力的企业,集中资源重点培育,而不是分散支持;同时,解决资源集聚方面的瓶颈,特别是长期资本、土地和技术投资等问题,帮助企业实现足够规模的发展。

更重要的是,政策支持应从“扶持生产”转向“支持企业占据价值链关键环节”,即参与设计、品牌建设和供应链网络等高附加值领域。此外,还需推动大型企业与国内配套企业生态体系联动,形成可持续的产业链能力;并以有选择性的方式制定龙头企业发展战略,配套突破性机制,并以具体成果作为评估标准。

上述两个目标将相互支撑、协同推进。其中,200万家企业构成广泛发展的基础,20家大型企业则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关键在于必须针对不同群体设计相应的政策,否则将难以同时实现这两个目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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