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网络安全法》落地实施 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2025年网络安全法》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构建了统一、协调、可操作性强的网络安全法律框架,为国家发展和数字化转型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同时,法律明确提出,网络安全保护必须与保障人民群众、机关、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紧密结合。

胡志明市公安配合网络安全和高科技犯罪预防局对86名对象进行搜查和刑事拘留,以澄清其通过电信网络实施诈骗侵占财产的行为。
胡志明市公安配合网络安全和高科技犯罪预防局对86名对象进行搜查和刑事拘留,以澄清其通过电信网络实施诈骗侵占财产的行为。

多项重要新规定

《2025年网络安全法》是在继承并整合《2018年网络安全法》和《2015年网络信息安全法》仍然适用规定的基础上制定的,进一步增强了网络安全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协调性和连续性。

该法进一步完善了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管辖权和国家利益的法律依据,明确规定一切网络空间活动必须遵守越南宪法和法律。

法律坚持预防为主、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原则,进一步提升网络安全风险预警、事件应对和恢复能力,并将网络安全保障与科技快速发展和国家数字化转型背景下维护政治稳定、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紧密结合。

值得关注的是,该法进一步明确了国家机关、组织、企业和个人在维护网络安全中的责任,特别是对包括跨境互联网平台在内的网络服务提供商提出了更加严格的法律义务。

同时,法律更加突出“以人为本、以数据为核心”的理念,将网络安全保护与个人数据保护、人权保障、公民权利保护以及机关、组织和个人合法权益保障有机结合,并更加重视对儿童、老年人等网络空间弱势群体的保护,推动构建安全、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

严厉打击利用人工智能和深度伪造技术传播虚假信息

当前,利用人工智能(AI)和深度伪造(Deepfake)技术制作、传播虚假图像和虚假信息的现象日益突出。

对此,《网络安全法》新增规定,对利用人工智能生成和传播虚假内容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同时,数字平台须履行内容审核、监测和按要求及时删除违法信息的义务。对于侵犯个人数据的违法行为,法律规定可依据国际惯例实施高额处罚。

法律还明确规定,社交网络群组的建立和运营必须遵循相关管理程序和制度。群组管理员负有审核和管理发布内容的责任,应及时制止有害信息传播;未及时处理成员发布违法有害内容的,也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法律统一规范电子身份认证(KYC)制度,进一步打击“垃圾SIM卡”和匿名银行账户等问题。社交媒体账号、银行账户和手机号码均须实行实名身份认证。

近期,越南国家银行持续推进银行账户信息清理工作,各电信企业也正与公安部配合,依托国家人口数据库开展用户身份认证,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数字身份认证体系。

对于跨境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法律要求其建立用户身份认证机制,在紧急情况下及时配合职能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并须在接到主管机关要求后24小时内删除违法有害信息。

将网络安全保护与保障人民权益紧密结合

《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维护网络安全必须与保障人权以及机关、组织和个人合法权益相结合,特别重视对儿童、青少年、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保护。

越南公安部网络安全与高科技犯罪防治局局长黎春明中将表示,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人民日常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伴随着网络诈骗、个人信息泄露、有害信息传播以及侵害未成年人等诸多风险。

黎春明认为,为确保《网络安全法》有效实施,应采取多项配套措施,包括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提高法律宣传的针对性和普及性;充分发挥家庭和学校在指导未成年人安全使用互联网方面的重要作用;督促网络平台严格履行预警、监测和删除有害信息责任,并建立便捷的举报投诉渠道。

与此同时,还应加强群众识别网络诈骗、虚假信息的能力培训,普及基本网络安全防护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能力;坚持宣传教育与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相结合,不断增强法律震慑力,提升人民群众对网络法治建设的信心,逐步构建更加安全、健康、文明的网络空间。(完)

来源: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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