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必须伴随行动计划
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在会议上发表指导性讲话时强调,十四届三中全会就党建、政治体系完善及国家发展与安全保护等重大议题达成高度共识,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这是落实越共十四大决议的重要具体化步骤,既衔接2026年各项任务,又面向整个任期乃至2030年、2045年目标。各项决策共同指向提升党的领导和执政能力,提高国家治理、发展和保护水平,推动政治体系运行更加高效,畅通各类资源,改善人民生活,推动国家持续发展。
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要求全党和整个政治体系统一思想认识,深刻把握党中央各项战略决策和重大转型部署的指导思想、新内容及其有机联系,做到“正确理解、统一行动”。
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强调,党中央各项决策是一个相互贯通、紧密衔接的系统,共同指向领导方式、治理模式、发展和保护国家的系统性革新。党的建设、组织架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必须着眼于提升领导力、执政力和运行质量;发展空间和国家资源必须实现统一治理、高效利用;发展模式必须依靠生产率、知识、技术、创新和人的因素,并紧密贴合越南实践;要加强国防、安全、外交、环境等领域风险防范,夯实韧性基础,提高适应能力,以更高标准筑牢国家安全屏障。上述各项任务是一个有机整体,任何一个环节的滞后或薄弱,都将影响整体成效。
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要求,迅速将各项决策同步具体化为贴合实际、有重点、明确优先顺序且任务之间相互衔接的行动计划和方案。决议必须伴随行动计划。行动计划必须体现各部委、地方和基层的实际特点、运行节奏和自身特色,确保有效实施。每个计划必须明确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协调单位、权限、资源、进度、产品、评估数据和责任人;避免实施过程中的行政化倾向;不得以计划数量和会议数量代替实际成果。
各级党委、机关和地方必须系统梳理落实越共十四大决议、各项党中央决议及十四届三中全会文件的实施方案。目标相同、对象相同、地域相同的任务应予以整合;内容重叠交叉的应予以归并;资源应按总体目标进行统筹配置;避免多头推进却无单位最终负责。
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指出,需对工作事项进行明确分类。凡方向明确、依据充分、条件具备的事项必须立即执行。需进行制度化的事项,必须明确负责机构、时限和具体产出。对于新的、难度大且尚无先例的事项,必须明确原则、权限、试点范围、资源和监督机制;不得以“尚无先例”为由拖延推诿,同时也不能急躁冒进、主观臆断。
制度化工作必须及时、同步推进,将党的主张转化为清晰可行的规定。凡属本级权限内的事项,必须主动解决;超出权限的,须立即报告并同时提出处理方案;不得仅将文件上报等待,不得因法律空白或指导不统一而延误工作,不得给民众和企业增加额外程序和成本。
关于两级地方政府体制,中央不提出重新调整乡级行政区划,因为整个系统基本运行平稳有效。确有必要进行调整的省份和城市,应依据党的主张、国家法律、规划、治理实际和人民群众的正当意愿,报有权机关决定。调整方案必须科学、审慎、可行、凝聚共识,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更好地服务人民;坚决摒弃“干部减负、群众增负”的思想。
决议实施进度须嵌入各项任务中统筹设计。2026年后六个月,要确保机构运转顺畅,破解紧迫性瓶颈制约,努力以最高标准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在十四届任期内,要基本完成各项决策的制度化建设,完善分级分权体系,为新发展模式奠定基础。面向2030年和2045年目标,要不断提升国家自主能力、竞争力、适应能力和韧性。
工作成效须以实际变化检验
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指出,要提升组织实施能力,确保各项执行条件充分具备,保障政治体系运行顺畅、互动高效。
中央集中抓战略、抓制度、抓共用平台、抓重大资源和抓监督检查。省级负责将方针政策具体化、组织发展空间、调配资源、为乡级顺畅运行创造条件。乡级是公共治理的第一线,直接处理民众和企业的各类需求和工作;必须具备治理发展的能力;必须通过工作组织实施实现自我成长。
中央向地方分权,省级将乡级能够承担的任务予以分级。乡级必须努力承担被赋予的任务,不得将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上推。当乡级缺乏执行条件时,省级必须主动排解;若事项超出省级权限,则报告中央审议。每项任务须有一个牵头单位负主责,有明确的协调机制和共用数据资源,且成果必须可量化、可衡量。
分级分权必须与人力、财政、数据、科技和权力监督同步推进。数据必须准确、完整、干净、鲜活、统一,按权限实现共享;改变民众需重复提供国家系统已有信息的状况。信息系统须服务于调控指挥、预警、监督和责任追究;不得增设多余程序、软件和形式主义报告。
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要求建设一支具备足够政治品格、能力素质和威望、堪当重任的干部队伍;发挥以身作则的责任担当和“一把手”的决定性作用。
各级党委和地方必须按能力和专业安排干部,尤其是乡级和直接执行决策的岗位;按岗位需求进行培训;及时调整、罢免能力不足、推诿塞责的干部;重用和保护清正廉洁、敢于创新、愿为共同利益担当责任的干部;必须厘清敢于改革的干部与利用试点政策、特殊机制或干部保护政策谋取私利、合法化违规行为、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界限。
“一把手”必须直接指挥重大事项、难点任务和长期积压的瓶颈问题;检查进度、听取基层、企业和民众意见;依权限作出决定并承担责任到底;不得仅分派任务后等待汇报,不得揽功诿过。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实践,了解所辖地域和领域,及时识别并解决问题。
每名干部、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规定和国家法律;经常自省自纠,以具体成果率先垂范。
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要求,建立严明的执行纪律;加强检查监督、信息宣传和以数据、产品、实际成效为导向的评估工作;以人民利益和人民满意度作为最终衡量标准。
检查监督必须从源头抓起、贯穿执行全过程,聚焦于可能出现进度滞后、滋生利益集团、腐败浪费和消极现象的环节以及群众关切的领域;必须跟踪监测、及早预警、及时排解;不得等到任务延误、资源浪费或后果产生后才进行查处;必须经常听取群众、企业、知识分子、专家和基层干部的意见,将实践反馈作为检验政策成效的重要渠道。
必须主动驳斥错误和歪曲信息,同时倾听有理有据的反馈意见。在所有行动计划中,必须将人置于中心地位,作为主体、目标和动力。经济效益必须与社会效益相统一;增长必须与进步、公平、文化、环境、国防和安全协调发展。
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织、机关、地方和主要领导干部立即行动起来,聚焦重点任务,明确牵头单位、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确保各项执行条件保障到位。工作成效要以实际变化、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度为检验标尺。每一级、每一岗、每一名干部党员,都要把认识转化为行动,把决心转化为成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