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后,全国村、居民组数量从89589个减少至48078个,减少41511个,相当于46.33%。这次调整不仅精简了基层组织节点,扩大了管理规模,提升达标村和居民区比例,而且基本解决了规模小、分散的状况,同时仍确保维持各地历史、文化、民族、宗教、国防、安全和地理条件等特殊因素。
与此同时,各地方已完成党组织、祖国阵线工作委员会和各政治社会组织的健全工作,同时安排和解决非专职人员的政策和待遇问题,准备基础设施,移交档案和财产,确保新设立的村、居民组成立后立即投入运行。
阮氏河副部长表示,此次调整按照中央政治局第34-KL/TW号结论的目标、要求和进度顺利完成,有助于精简基层组织机构,提高政治体系的运行效率和效能,提升非专职人员队伍的质量,满足新时期基层治理的要求。(完)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