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NQ/TW号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明确指出,结合国际和国内背景以及海洋与大洋 特别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提出了必须将越南建设成为海洋强国的要求。《决议》强调,越南的海岛与国家主权、生存与发展空间紧密相连;将越南建设成为海洋强国是一项长期的国家发展战略,与建国卫国事业紧密相连。将越南建设成为海洋强国是全党、全军、全国人民和整个政治体系的战略任务。
根据《决议》,到2030年的目标是:形成现代、统一、同步的国家海洋治理体系。海洋经济实现现代发展,具备高竞争力。沿海各省市地区生产总值(GRDP)合计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的70%以上。沿海省市的人均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0.2至0.3倍。沿海各地方的年均GRDP增长率力争达到11%以上。形成3个特别经济区。人类发展指数(HDI)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到2045年的远景目标是:越南成为海洋强国,靠海而富,凭借海洋实现可持续发展;拥有现代的海洋治理体系和先进的海洋科学技术。
为胜利实现既定目标,《决议》明确了九组任务和解决方案。《决议》强调,要加强党的领导,强烈革新关于发展海洋强国的认识、思维和视野;提高关于海岛的宣传和对外信息工作效率。实现从单纯开发资源和发展海洋经济的思维,向全面发展国家海洋空间思维的强力转变;从按行业管理模式,转向基于数字数据库和海洋空间规划的国家海洋空间现代、综合、统一治理模式。抓紧核查并完善关于海洋海岛及相关领域的法律体系。
完善为发展海洋强国动员、分配和有效使用各种资源的机制。在重要海洋行业和领域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国有及私营企业集团。加大对海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创新创业的投资。突破性发展现代、绿色、智慧的海洋经济行业以及新兴海洋行业和领域;发展现代海洋经济生态系统。
同步发展海洋基础设施,拓展国家发展空间,形成国家和地区强劲的海洋经济中心。形成具有高竞争力的增长极、走廊和动力区,并与国家城市网络紧密相连。保护海岛及沿海地区的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系统,并与改善居民可持续生计和发展绿色海洋经济相结合。主动应对气候变化和海平面上升;提高抵御能力、灾害防治能力并减少风险。
建设海洋文化,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在建国卫国事业中发挥海岛居民社区的力量。保护、修缮和发扬海岛文化、历史价值及遗产,并与塑造越南海洋文化特色相结合。加强社会保障和可持续减贫政策,特别关注远岸海岛和贫困地区。主动提高融入国际、对外工作及海岛对外信息工作的效率。坚持在国际法的基础上,以和平方式推动解决海上突发问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