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岘港划定4个无人机飞行空域

据岘港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厅消息,岘港市人民委员会日前颁布第4167/QĐ-UBND号决定,划定4个无人机飞行空域,供拥有和使用无人机的组织、协会和俱乐部开展相关飞行活动。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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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越通社报道,根据该决定,4个空域均按WGS-84坐标系划定。无人机及其他飞行器的所有飞行活动,包括服务于低空经济发展的试验飞行,均必须取得主管机关颁发的飞行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开展,同时自行承担空中和地面安全与安保责任。

岘港市人民委员会责成市军事指挥部牵头,会同市公安及有关单位和地方,确定4个空域的详细坐标,并在市电子信息门户网站公布;同时负责飞行活动的许可、管理、监督和检查等工作。因国防、安全或社会秩序等特殊原因,市军事指挥部有权决定暂时限制或禁止一个或多个已设立空域的飞行活动。

市公安负责飞行器登记,并协调开展信息安全和国家秘密安全检查。市科学技术局牵头研究无人机配送试验及低空经济发展相关工作。文化、体育与旅游局、建设局、工贸局、卫生局等有关部门以及各地方人民委员会负责协调管理体育、娱乐飞行活动,审查净空高度,监管飞行设备市场,并确保起降场地安全。

根据该决定,拥有和使用无人机的组织、协会和俱乐部须满足国防、安全、飞行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等方面的要求,并符合飞行活动管理机构的管理能力。

在上述4个空域内开展无人机及其他飞行器飞行活动,包括服务于低空经济发展的试验飞行,必须取得主管机关颁发的飞行许可证,并严格遵守许可证规定,服从有关专业机构的指导,同时自行承担空中和地面飞行安全与安保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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