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与欧盟举行第七次联合委员会会议

9月25日,越南外交部副部长黎氏秋姮与欧盟对外行动署亚太总司司长柯子睿(Erik Kurzweil)在河内共同主持越南—欧盟落实《越南与欧盟全面合作伙伴框架协议》(PCA)第七次联合委员会会议。

会议场景。(图片来源:vov.vn)
会议场景。(图片来源:vov.vn)

双方通报各自经济社会形势和对外政策,全面评估越南—欧盟关系及有关分委员会合作成果。双方认为,越南—欧盟关系继续深入、务实发展,特别是2026年1月双方将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后,合作领域进一步扩大。

黎氏秋姮副部长表示,欧盟是越南重要伙伴,双方应充分发挥联合委员会及有关机制的协调作用,推动落实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框架下的重要合作方向和承诺。欧方高度评价越南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地位,表示愿与越南推动新框架取得实质进展。

双方同意加强各级代表团互访,扩大贸易投资、可持续发展、国防安全及新兴领域合作,并积极解决现存问题。

在经贸投资方面,双方同意继续全面、有效实施《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EVFTA),进一步便利贸易投资和企业经营,加强“全球门户”倡议(Global Gateway)和公正能源转型伙伴关系(JETP)框架下的项目和资源对接,重点推进绿色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和可持续价值链建设。

黎氏秋姮副部长建议欧盟推动尚未批准《越南—欧盟投资保护协定》(EVIPA)的成员国尽快完成批准;认可越南打击非法、不报告和不受管制捕捞(IUU)所作努力,推动尽早解除对越南水产品的“黄牌”警告;考虑将越南移出 “税收不合作管辖区名单”,并加快推动具体投资项目落地。

双方将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确定为新阶段重点合作领域,同意加强联合研究,推动科研机构、大学和科技企业对接,培养高素质人才,并充分利用“地平线欧洲”(Horizon Europe)等欧盟合作计划。

双方还同意深化绿色转型、循环经济、应对气候变化、防灾减灾和可持续发展合作,扩大关键原材料合作,并帮助企业适应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反毁林条例》(EUDR)等新规。

双方同意加强海洋合作,推动蓝色经济、海洋治理、海洋生态保护和可持续水产养殖,同时加强海上安全与航行安全合作。

在地区和国际问题上,双方同意加强国际论坛磋商协调,支持多边主义、联合国作用以及依据国际法和平解决分歧和争端,重申东盟中心地位,继续推动东盟—欧盟战略伙伴关系发展。

关于东海问题,双方对近期复杂事态表示关切;重申维护和平、稳定、安全以及航行和飞越自由的重要性;强调所有分歧和争端应依据国际法,特别是遵循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平解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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