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14年谈判 《越南—欧洲自贸联盟自贸协定》正式签署

《越南—欧洲自贸联盟自贸协定》的签署标志着越南与EFTA关系中的重要里程碑,同时也体现了双方在全球经济诸多波动的背景下,致力于加强经济合作、推动自由贸易和巩固基于规则的贸易体制的坚定决心。

《越南—欧洲自贸联盟自贸协定》的签署标志着越南与EFTA关系中的重要里程碑,同时也体现了双方在全球经济诸多波动的背景下,致力于加强经济合作、推动自由贸易和巩固基于规则的贸易体制的坚定决心。
《越南—欧洲自贸联盟自贸协定》的签署标志着越南与EFTA关系中的重要里程碑,同时也体现了双方在全球经济诸多波动的背景下,致力于加强经济合作、推动自由贸易和巩固基于规则的贸易体制的坚定决心。

10月18日,在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的见证下,越南工贸部部长黎孟雄与瑞士联邦主席兼经济、教研部长居伊·帕姆兰(Guy Parmelin),列支敦士登公国首相兼财政部长布丽吉特·哈斯(Brigitte Haas),冰岛外交部长索尔杰尔迪·卡特琳·贡纳尔斯多蒂尔(Þorgerður Katrín Gunnarsdóttir)、以及挪威外交部国务秘书阿斯特丽德·贝格马尔(Astrid Bergmal)等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各成员国代表,在河内正式签署了《越南—欧洲自由贸易联盟自由贸易协定》(VEFTA)。

该协定的签署标志着越南与EFTA关系中的重要里程碑,同时也体现了双方在全球经济诸多波动的背景下,致力于加强经济合作、推动自由贸易和巩固基于规则的贸易体制的坚定决心。

《越南—欧洲自由贸易联盟自由贸易协定》是一项包含全面承诺范围的协定,涵盖诸多重要领域,如货物贸易(包括关税、贸易技术壁垒、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海关和贸易救济)、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政府采购、竞争、中小企业、争议解决、贸易与可持续发展等。

凭借广泛的承诺范围和多样化的合作内容,该协定有望助力越南实现进出口市场多元化,提高企业竞争力,更深入地参与全球价值链,同时吸引从欧洲领先经济体的高质量投资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越南与EFTA各成员国之间的经贸与投资关系继续保持积极发展势头,双边贸易额年均达近20亿美元。双方交换的商品结构具有高度互补性,符合各自的优势与需求。越南向EFTA市场出口的主要商品包括水产品、鞋类、纺织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及零件;同时从EFTA进口工业机械设备、化学品、药品和生产原料等产品。

双方投资合作也日益扩大。截至2025年底,瑞士在越南拥有234个投资项目,有效注册资本总额超过24亿美元;挪威拥有62个项目,有效注册资本总额超过2.01亿美元。EFTA的多家大型集团和投资者已在越南投资兴业并高效运营,涉及工业、食品、药品、能源和科技等领域。目前,来自EFTA的企业和投资者正计划在创新创意、高科技、物流、精密机械等领域开展合作并投资多个大型项目。

《越南—欧洲自由贸易联盟自由贸易协定》有望开辟新的合作机遇,为促进经济增长、创新创意和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从而为越南及EFTA各成员国的人民和企业界带来实实在在利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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