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加速推进资产拍卖活动数字化转型进程

根据越南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议程,10月19日上午,国会听取关于《资产拍卖法修正案》(草案)、《律师法修正案》(草案)和《收养法修正案》(草案)的呈文和审查报告。随后,国会分组讨论上述三部法案。

越南司法部部长黄青松在会上作《资产拍卖法修正案》(草案)、《律师法修正案》(草案)和《收养法修正案》(草案)的呈文和审查报告。(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南司法部部长黄青松在会上作《资产拍卖法修正案》(草案)、《律师法修正案》(草案)和《收养法修正案》(草案)的呈文和审查报告。(图片来源:越通社)

根据越南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议程,10月19日上午,国会听取关于《资产拍卖法修正案》(草案)、《律师法修正案》(草案)和《收养法修正案》(草案)的呈文和审查报告。随后,国会分组讨论上述三部法案。

制定《资产拍卖法修正案》(草案)旨在将党关于分级放权、消减行政审批事项、加大信息技术在资产拍卖活动中的应用力度以及加速推进资产拍卖活动数字化转型进程;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出资产拍卖服务,预防和打击该领域腐败、浪费及消极现象的主张和方向制度化。

该法案还对拍卖程序作出严格规定,确保相关规定具有可行性、合理性,保障拍卖活动的客观性和透明度;同时,针对部分起拍价较低或需要快速处置的资产,简化拍卖程序,使相关流程更加简便。

该法案同时对禁止行为、拍卖师及资产拍卖机构的权利和义务等规定作出修改和补充,并对其他一些具体条款作出相应调整。

当天下午,国会分组讨论《刑法修正案》(草案)及关于实施《刑法修正案》的国会决议草案,《刑事侦查机关组织法修正案》(草案)。(完)

来源: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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