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规划》总体目标是建设一个文明、先进的城市,全国工业化、现代化事业的领头羊,为区域和国家作出更大贡献,逐步成为东南亚地区和全国的经济、贸易、金融和科学技术的中心,为越南实现至2020年基本成为现代化工业国家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与此同时,把胡志明市建设成全国和南部重点经济区的文化体育中心及高素质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确保本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工作相结合,确保国防安全,保障社会治安秩序。
胡志明市计划将2015年、2020年、2025年人均收入分别达到4856至4967美元、8430至8822美元、13340至14285美元水平。与此同时,胡志明市力争至2020年基本实施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城市居民的收入、教育、卫生、住宿、水资源、信息等得到最低保障制度。胡志明市在努力达到东南亚地区发达国家的文化、教育培训和卫生的水平而不断提高市民生活水平。
创新思维谋发展
为实现《规划》提出的目标,胡志明市增加吸引国内外资金。其中,国有经济成分的资金占投资总额的25%至30%,私有经济成分占50%至55%,外国直接投资资金占15%至25%。着力促进贸易,注重利用ODA资金以及税务和土地租用价格的优惠。特别是,继续改善投资生产经营环境,优化行政手续流程。推动社会化,推广BOT模式(建设-经营-转让)、BT模式(建设-移交)和PPP模式(公共私营合作制)等,为技术设施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胡志明市指导个有关部门制定优先投资的工程项目名单,以确保各增长目标和不同阶段经济结构重组的要求、满足社会文化、基础设施发展要求以及有效利用本市各资源和人才。其中,注重建设并有效实施国内外人才招聘培训制度,有效开展本市与全国各地、本市与国际和各国际组织的合作计划。
《规划》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胡志明市人委会主席黎黄君要求有关各级部门紧密配合,在实施《规划》中提高责任精神。需有效办法、厉行节约、避免设备和人力的浪费,与其他正在实施中的项目相结合。
关于经济,胡志明市力争把GDP(国内生产总值)2011~2015年调整为10%至10.5%、2016~2020年为9.5%至10%、2021~2025年为8.5%至9%。
| * 经济结构向服务—工业—农业方向转移。预计2015年,服务业占本市GDP比例达56.41%至57.41%、工业—建设产业占41,65% 至42,63%、农业占0.94%至0.96%。 * 至2020年,服务业占本市GDP比例达58,16% 至60,07%、工业—建设产业占39,19% 至41,07%、农业占0,74% 至0,78%。 |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