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对外国专家实行个人所得税免税

越南政府总理前不久颁布了有关对在越南展开境外非政府组织援助项目的外国专家实行个人所得税免税的第06/2016/QĐ-TTg号决定。

据此,有外国国籍、与境外非政府组织或项目主管部门、越南的境外非政府组织援助款项负责人签署合同的专家自2016年5月1日起将获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按照上述规定,外国专家展开境外非政府组织项目的活动所取得的直接收入获得个人所得税免税。

♦越南政府总理也颁布了有关对在联合国直属国际组织驻越南代表机构工作的越南人实行个人所得税免税的第07/2016/QĐ-TTg决定,将于5月1日生效。

获得个人所得税免税对象必须有越南国籍,是联合国直属国际组织驻越南代表机构的人员,名单由国际组织驻越南代表机构的授权代表确认并将其提交给税务机关。由联合国直属国际组织驻越南代表机构发放的工资、收入将获得个人所得税免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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