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与美国签署航空运输协定

12月13日,越南交通运输部部长丁罗升同美国驻越南大使大卫·希尔签署了关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间航空运输协定》的修改协定。

丁罗升部长与大卫·希尔大使签署航空运输修改协定。
丁罗升部长与大卫·希尔大使签署航空运输修改协定。

《越南和美国航空运输协定》于2003年正式签署,2010年修改。据此,2003年的协定有效期至2012年3月31日。双方签署的此次修改协定 包括两条,朝着不限制2003年协定的有效期。该修改协议自2012年4月1日起暂时生效,并将于双方就确认各自已完成所需要的内部手续互致外交照会之日 起正式生效。

生效后,该修改协定将为两国加强民用航空合作,尤其是在越南国家航空公司正在对开通越南至美国往返航线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背景下奠定法律基础并提供机会。同时,为推动越南与美国未来双边合作关系做出贡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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