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六次会议公报(第十一号)

2013年11月4日上午,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

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主任冯国显所作的关于国会常委会解答、吸收、整理《厉行节约,反浪费法》(修正案)的报告 (Photo: 图片来源:越通社)
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主任冯国显所作的关于国会常委会解答、吸收、整理《厉行节约,反浪费法》(修正案)的报告 (Photo: 图片来源:越通社)

国会副主席阮氏金银主持会议。

国会已听取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主任冯国显所作的关于国会常委会解答、吸收、整理《厉行节约,反浪费法》(修正案)的报告。

尔后,国会就《厉行节约,反浪费法》(修正案)存在不同意见的若干内容展开讨论。会上,共有23个省、直辖市的25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所讨论的意见集中于如下内容:

- 本法的适用范围;

- 有关厉行节约、反浪费的定额、制度、标准;对颁发、修改、补充定额、制度、标准的责任;

- 国家财政预算分配、清算方案的制定、审核、批准;

- 生产经营中使用财产、资本、资源的公开、透明制度;

- 发现、反映、举报浪费行为的机制;厉行节约、反浪费中的清查、检查、审计;

- 在科技、教育、卫生医疗、劳务等方面厉行节约、反浪费,劳动、生产、经营时间以及人民消费;

政府,部委,部门,地方,组织机构首长对厉行节约、反浪费的所负的责任等等。

国会副主席阮氏金银发表讲话,结束上午的议程。

下午,国会分组讨论关于国会2004年12月3日作出关于建设胡志明大道主张的第38/2004/QH11号的决议修改补充问题以及《海关法》(修正案)。

2013年11月5日星期二,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就《1992年宪法》修改草案和《1992年宪法》(2013年修订案)实施的决议草案。

会议将通过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向全国同胞和选民进行现场直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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