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已听取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社会问题委员会主任张氏梅所作的有关国会常委会对2009-2012年阶段医疗保险的政策、法律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结果的报告。
尔后,国会就有关2009-2012年阶段医疗保险的政策、法律落实情况展开讨论。会上,共有33个省和直辖市的35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所讨论的意见集中于以下内容:
——颁布有关《医疗保险法》实施细则的法律文件;
——扩大参保对象的范围;
——扩大实施医疗保险政策对象范围的财政机制;
——参保人医疗费用支付与结算方式;
——医疗保险鉴定工作;
——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与使用工作;
——自愿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中的信息技术应用;
——医疗保险卡管理、签发、换发工作;
——医院网络构架,医院基础设施与设备;
——医保医院,医院等级划分,上级医院就诊;
——根据医疗保险提供看治病和药品服务;
——宣传、鼓励人民参加医疗保险的工作;
——监督、检查及处理有关医疗保险的违法行为;
——跨级就诊;
——医生们待遇政策;
——社会化医疗卫生领域;
——社会保险机构的责任;
——《医疗保险法》修改、补充工作;
——通过监督结果决议。
国会副主席丛氏放发表讲话,结束当天的议程。
11月9日星期六,国会代表研究资料。11月10日星期日,国会休息。
11月11日星期一,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上午,国会通过有关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并对人事工作进行审议和决定。下午,国会分组讨论《建筑法》(修正案)和《环境保护法》(修正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