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C案审理:郑文决被判处21年监禁

经过两周的审理和审议,8月5日下午,河内市人民法院对涉及在FLC集团股份公司(FLC集团)发生的“诈骗财产;操纵股市;在执行公务时滥用职权;在证券活动中故意披露虚假信息或隐瞒信息”案件的50名被告人做出判决。

据此,1975年出生的被告人、前FLC集团董事会主席、越竹航空股份公司(Bamboo Airways)董事长郑文决(Trịnh Văn Quyết)犯下 “诈骗财产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和因“操纵股市”罪获刑3年,被告人郑文决的总刑罚为21年有期徒刑。

据越通社报道,因犯下同样两项罪名被判决的还有其他7名被告人,包括:郑氏明化(Trịnh Thị Minh Huế),1981年出生,FLC集团总会计师;被告人郑文决的妹妹,被法院判处14年有期徒刑;郑氏翠娥(Trịnh Thị Thúy Nga),1979 年出生,FLC 集团总会计师;BOS 证券股份公司(前 身为FLC 证券股份公司)董事会成员兼副总经理, 被告人郑文决的妹妹,被判入狱 8 年;香陈乔蓉(Hương Trần Kiều Dung),1978年出生,FLC集团董事会常务副主席,BOS公司董事会主席,被判入狱8年零6个月;郑文戴(Trịnh Văn Đại),生于 1966 年,FLC Faros 建筑股份公司 (Faros 公司)副总经理,被判入狱 11 年; 阮文孟(Nguyễn Văn Mạnh),1977年出生,FLC Land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FLC Land公司)采购和材料供应处景观材料组组长,被判入狱6年。郑遵(Trịnh Tuân ),生于 1984 年,FLC Land 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 (FLC Land 公司)前经理,被判入狱 4 年零 6 个月;阮氏红蓉(Nguyễn Thị Hồng Dung ),1972年出生,居住在河内市纸桥郡易望后坊,被判入狱4年。

河内市人民法院对本案其余42名被告人因犯下诈骗财产、操纵股市、在执行公务时滥用职权、在证券活动中故意发布虚假信息或者隐瞒信息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个月(缓刑)到7年6个月不等。

此外,涉及本案,还有被告人尹文方(Doãn Văn Phương )。尹文方是FLC集团前总经理、Faros建筑股份公司董事会主席,目前在逃,并被调查机关发出通缉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