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介绍认可“疫苗护照”有关事宜

越南外交部正协调卫生部和有关部门,为出入境创造便利条件,面向认可“疫苗护照”。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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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下午,在回答记者有关新冠疫苗护照的提问时,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氏秋姮明确指出:

为实现有效防控疫情和推动经济发展的“双重目标”,越南政府近期对外交部关于入境政策和针对持有接种证明(又称“疫苗护照”)的入境人员医疗措施调整路线图的建议予以支持。

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还补充说,外交部、卫生部和有关部门在合作过程中还考虑对已经接种新冠疫苗且卫生检测结果合格的人员,缩短隔离时间并减少检测次数,结合疫情形势就扩大出入境人员对象的路线图提出建议。

此前,越南政府副总理范平明与新加坡外长维文在6月22日举行的会见中一致同意两国将成立工作组来讨论新冠疫苗接种证明互认协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