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阮廷胜因犯“恐怖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4月28日,得乐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阮廷胜(1958年出生,出境前最后居住地为胡志明市绕禄奇同街14/40C号,目前居住在美国)进行缺席审理。此前,得乐省人民检察院依据《刑法》第299条,以“恐怖活动罪”为由对阮廷胜提起公诉。
2026年08月07日星期五 11:21 越老防务安全合作日益务实高效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军委常委、越南人民军总政治局主任阮重义大将率越南人民军政治干部代表团8月6日在老挝首都万象礼节性拜访了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通伦•西苏里和老挝总理宋赛•西潘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