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8月12日星期三 17:01 越南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非常规会议:广宁和北宁需转向现代城市治理 在现有自然面积、人口规模和乡级行政单位数量保持不变的基础上成立广宁市和北宁市已确保满足《地方政府组织法》(第72/2025/QH15号法)规定的所有5项条件,并已达到有关成立中央直辖市的规定的第112/2025/UBTVQH15号决议中所有7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