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通社报道,越南科学技术与环境委员会副主任阮俊英表示,此次会议恰逢越南与澳大利亚关系刚升格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之际举行,在分享制定地质矿产领域的政策和法律具有重要意义,从而有助于完成即将提交国会审议的《地质矿产法草案》。
澳大利亚驻越特命全权大使安德鲁·戈莱兹诺夫斯基表示,建交50多年来,澳大利亚政府在矿产体制政策建设等多个领域向越南提供支持。1996年,澳大利亚支持越南制定《矿产法》草案,该法已在越南成功实施数十年。 矿业公司往往面临许多风险,尤其是法律环境中的风险。因此,为了吸引投资者,越南需要营造更具竞争力的环境,特别是与税费框架相关的内容。
安德鲁•戈莱兹诺夫斯基大使强调,今后,澳大利亚将继续支持越南加强矿产资源管理能力、完善政策制度,特别是在环境资源和气候变化领域。
越南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矿产局副局长梅世瓒表示,越南有约50种矿产、约5000个不同规模的矿山,采矿业占GDP总量近5%。《地质与矿产法》共12章117条,该法有一些较为突出的亮点,包括矿产资源分类管理;下放省级管理权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年经济产出计算矿业权出让收益;使用国家预算资金进行勘探以查明重要矿产的储量;承认矿产资源勘查结果;加强河床、湖床、海洋砂石管理等。
在研讨会上,与会代表讨论了越南投资程序和矿产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分享了立法国际经验以及国家矿产管理相关问题,以确保《地质矿产法》草案的质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