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政府总理要求各部委、部级机关、政府直属机关、国有经济集团和总公司、各省市直辖市(中央各部委和地方机关)开展制定2021-2025五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同时制定2021-2025五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落实行动计划,以在五年计划被职能机关通过后立即批准并将之落到实处,其中集中于以下主要内容:
2021-2025五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背景,包括认清、分析国内、地区及国际对制定和落实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机会、挑战、风险及其所产生的影响;2021-2025五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总体目标;中央各部委和地方机关面向2025年的目标;主要目标和各大平衡,其中:力争2021-2025五年全国GDP平均增长率为7%左右,中央各部委和地方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每个产业、领域及地方的增长速度,制定合理的增长方案;2021-2025年各部委、产业及地方的若干基本指标和提出相关基本指标。
基于各项主要目标、方向及任务,中央各部委和地方机关细化各种机制、措施及政策,旨在成功落实2021-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各种机制、措施及政策在共同原则、目标上确保统一性,同时符合不同产业和地方的实践条件和发展水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