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主席陈青敏公布关于国会党委下设11个党委的决定

2月27日下午,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会党委书记、国会主席陈青敏在国会大厦主持召开了关于国会党委下设11个党委的决定公布会议。
国会主席陈青敏和国会党委下设11个党委领导。
国会主席陈青敏和国会党委下设11个党委领导。

会议上,与会代表听取了关于国会党委下设11个党委的决定,包括:国家审计署党委、国会办公厅党委、民族委员会党委、法律与司法委员会党委、经济与财政委员会党委、国防安全与对外委员会党委、文化社会事务委员会党委、科技与环境委员会党委、代表工作委员会党委、民愿与监督委员会党委、国会党委参谋与办事机关党委。

国会主席陈青敏指出,今后国会党委、常委会、每个下设党委和全体干部党员的任务更艰巨、责任越重,建议许根据其职责和被分工的任务,抓紧时间,按照新模式、新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和任务,提高各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各机关需保持密切配合,在出现困难以及新问题发生时需及时采取措施来解决或汇报上级解决。

国会主席陈青敏同时要求各党委尽快健全组织,成立各党支部,制定工作制度并细化工作分工。他同时要求各级党委继续有效落实政治局关于调整、补充关于举办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为党的十四大做准备的第35号指示的第118号决议;制定国会、国会常委会、国会各机构、国会办公厅任期工作总结计划。此外,指导开展第十六届国会代表和各级人民议会(2026-2031年阶段)代表选举的准备工作。

国会主席陈青敏还要求不断改进领导方式,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发挥负责人的责任精神。

此前,27日下午,越共国会委员会(2020-2025年任期)召开第二次会议,国会主席陈青敏主持召开会议。会议上,代表们已集中对国会党委下设11个党委的决定提出意见并表决通过;听取国会党委下设党委人事指定工作报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