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常委会第25次会议:研究贴合实际的监督和社会反馈形式

对于社会反馈工作,5年来,各级越南祖国阵线常务委员会以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与各机构和组织直接对话的形式进行社会反馈,有书面文件19714次。
会议场景。
会议场景。

8月16日上午,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就2017年6月15日发布关于详细规定越南祖国阵线的监督、社会反馈形式第403/2017/NQLT-UBTVQH14-CP- ĐCTUBTƯMTTQVN号联席决议执行情况五周年小结报告草案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

据报告,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的许多意见、建议和反馈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受到政府和国会常务委员会的高度评价;是国会和政府各机构研究、吸收和确保通过的法律、法令和决议符合实际并具有可行性较高的重要依据;各部委、行业、机构在实践中落实规定,确保效率;为提高国会常务委员会、政府和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的工作效率作出贡献。

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常委会每年主持与同级的社会政治组织协商,商定适当的内容、对象、监督次数和社会反馈,符合每个组织的职能和任务;制定方案草案递交国会常务委员会和政府征求意见,避免监督内容、监督领域、监督主体重复、重叠。

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张氏玉映。

对于社会反馈工作,5年来,各级越南祖国阵线常务委员会以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与各机构和组织直接对话的形式进行社会反馈,有书面文件19714次。

除了取得的成绩外,监督、社会反馈形式的实施中出现的局限性和困难之一是,部分党委没有真正重视对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组织的监督、社会反馈的领导、指导和导向。一些地方的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组织,特别是基层的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组织在监督内容的选择上还存在困惑。一些监督的质量仍然有限。一些地方只注重小组督导协调形式,而不太重视调研、文件监督等形式。

关于修改第403号联席决议的建议,报告草案提到增加了对越南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组织的社会反馈对象的具体规定,包括:项目、法律文件草案;根据县、乡级祖国阵线的要求、实践、履行能力和保障条件,研究调整监督和反馈的形式,确保实质、有效,避免形式主义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