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下午,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并决定解除邓国庆(河江省国会代表团)和周文林(宣光省国会代表团)的第十五届国会代表职务。
根据越南《宪法》、《国会组织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主管部门的意见;根据代表工作委员会的呈文;考虑到邓国庆和周文林此前提交的辞去国会代表职务的申请,国会讨论并以匿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关于解除邓国庆(河江省国会代表团)和肘文林(宣光省国会代表团)的第十五届国会代表职务的决议。
此前,2024年8月3日,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根据职权在河内召开干部工作会议。根据中央检查委员会的报告和中央组织部的建议,中央委员会认为,越共中央委员、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党组书记、部长、原河江省委书记、原河江省第十五届国会代表团团长邓国庆,越共中央委员、宣光省委书记、宣光省第十五届国会代表团团长周文林等同志,在履行职责和任务中违反党的规定,违反了越南共产党党员行为禁令,未能发挥模范表率作用,违反反腐败反消极规定。他们自觉对党和人民的责任,提出辞去职务的申请。
根据党和国家现行规定,考虑到他们的意愿,中央委员会同意邓国庆、周文林等同志辞去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职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