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越共中央书记处对《人民报》社党委常委会的检查决定

8月6日下午,以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宣教部部长阮重义同志为团长的中央书记处检察代表团在《人民报》社总部实施了2024年对《人民报》社党委常委会的检查决定和计划。
实施越共中央书记处对《人民报》社党委常委会的检查决定。
实施越共中央书记处对《人民报》社党委常委会的检查决定。

按计划,工作代表团对《人民报》社落实越共中央委员会2021年10月25日颁布关于推进党和政治体系建设和整顿的第21-KL/TW号结论的领导、指导和组织情况进行检查。

阮重义同志在发表指导性讲话中明确指出,方法和做法必须严格遵守检查所规定和流程。检查代表团和《人民报》社党委、领导密切配合,澄清有关领导、指导和组织研究、学习、贯彻落实的问题;制定、出台第21号结论领导、指导组织落实和检查、督促和敦促工作的各项文件。

他提议,有关实施结果,要澄清干部、党员、记者、编辑员、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内容、方式革新和提高其质量,关于批评、自我批评和以身作则的责任,指导和组织落实对下级党委及有关组织和个人纠正和克服缺点的检查监督工作。其中,明确指出落实党活动组织原则,特别是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结果,克服不足和缺点的措施和结果。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宣教部部长阮重义发表讲话。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宣教部部长阮重义发表讲话。

有关观点,须客观、全面、具体、发展、符合实际情况地对干部工作,行政改革、权力控制和干部工作消极现象防范等工作的结果进行评价;突出实施过程中一些好的、有创意的经验和做法。从而,向越共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以及受检查的党组织提出建议。

黎国明同志代表《人民报》社党委常委接受阮重义同志指示,并要求各位常委同志及所属党组织与检查代表团密切配合,完成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的检查计划。

检查结果于2024年第三季度内向中央书记处汇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