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示指出,近年来,越南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其离不开电商的重要贡献。为了提高国家对电商、数字平台上经营活动、税务管理等的管理工作,政府总理已颁布多项政策和规定。电商市场爆炸式发展已对电商经营、税务管理等的管理工作带来巨大挑战。
为了加强对电商、数字平台上经营活动、跨境经营和税务管理等的管理工作的效果和效力以及推进这些领域国家管理工作中的数字化转型,促进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对接,服务电商发展,防止税收收入损失,确保货币安全,政府总理要求财政部,公安部、通信传媒部、国家银行等根据其职责采取措施落实好该指示。
指示要求财政部牵头,同有关部门配合对有关电商的法律和政策进行修改,削减行政手续,采取措施来实施源头征税,防止税务收入损失,对电商、数字平台上经营建立税务管理数据等。
财政部牵头,制定与工贸部、通信传媒部、公安部、国家银行和有关机关之间的数据共享对接具体计划,以加强对电商经营活动、跨境数字产品和服务供应的税收管理工作,制定关于数字共享对接的标准。
通信传媒部同工贸部、公安部、国家银行和有关机关配合按照每个部门的具体路线图实施电商数据标准化、数字化和共享对接开展电子身份标识账户、芯片公民身份证继承或人口数据来确认在越南电子合同发展轴参加签约合同的电商主体;采取措施独立各电商供应组织和企业使用电子身份标识账户、芯片公民身份证应用或人口数据来确认电商平台上的组织和个人。
第18号指示还要求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和修改补充有关电信、互联网、网络广告、数字产品和服务供应等的法律和政策。
公安部同有关部门配合加快国家人口数据与各部门和额地方数据和信息系统对接,以实施电子身份标识,将人口数据与户籍、税务、银行和电信等数据同步继承,服务个人和组织身份确认工作,预防电商活动中欺诈和逃税行为。
研发或在国家电子身份标识应用程序(VneID)上将支付、电子钱包和其他应用集合,为居民参加电商活动创造便利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