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正主持召开政府5月份立法工作专题会议,审议两个法律草案和四项立法建议,同时听取关于与两级地方政府组织相关的分级分权法规制定中所遇问题的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范明正总理在会议上强调,法律制度建设是越南三大战略突破口之一,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坚决部署并取得了积极成果。然而,立法仍被视为“瓶颈中的瓶颈”,在土地管理、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等方面仍存在诸多障碍和不完善。
近日,中央政治局颁布第66号决议,提出在新时代推动立法与法律执行工作的创新方向。其后,国会通过第197号决议,政府发布第140号决议,迅速将第66号决议付诸实践并取得成效。
范明正总理对相关部委为即将召开的第十五届国会第九次会议所作准备以及为法律制定和执行所做努力表示肯定和赞赏。他指出,立法不仅是发展资源,更是发展动力。立法工作的思维方式正在从“重管理、不会管就禁止”向“主动创造、服务人民和企业”转变。
法律修订工作应遵循“六个明确”的原则,即明确删除的内容,明确修改和完善的内容,明确补充的内容,明确简化和削减行政程序的内容,明确分级、分权的内容;明确存在分歧的问题以及其他需要报告政府常务委员会、政府和总理审议、指示的问题。
此外,立法要体现“七个明确”:党的路线和政策如何具体化,哪些现实问题未有法律规定,现行法律中有哪些不合理之处,有哪些障碍亟需破解,如何简化行政手续,如何有效实现分级分权,哪些存在分歧的问题需上报政府和政府总理。
范明正总理强调:“对那些已成熟、实践证明正确、且多数人支持的内容要及时立法、付诸实践,而对于尚不稳定、仍在演变中的复杂问题,则应继续研究、逐步完善,既不能急于求成,也不能过于保守。”
范明正总理要求政府成员围绕会议议题集中讨论,确保科学性、尊重实际、紧贴实际、从实际出发,以实际作为衡量标准,切实解决现实中的难点问题。
根据会议议程,5月的立法专题会议审议以下六项内容:《临时拘留与限制出行法》草案、《刑事执行法》(修正案)、《厉行节约反浪费法》(修正案)、《食品安全法》(修正案)、《人口法》、《司法鉴定法》(修正案)等草案。同时,会议还听取有关制定与地方两级政府组织相关的分级分权法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自年初至今,政府已召开5次立法工作专题会议,对30项法律与重要决议草案进行审议和通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