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下午,越南工贸部部长阮鸿延以线上方式出席关于《东盟货物贸易协定》(ATIGA)升级谈判的东盟经济部长级会议,旨在探讨该协定的升级进程。
会上,各位部长就与最惠国待遇和特定产品特殊待遇有关的问题、升级版《东盟货物贸易协定》生效后的争端解决机制、《东盟货物贸易协定》升级谈判结束进展等进行讨论。
阮鸿延部长在会上发表讲话时强调,在《东盟货物贸易协定》谈判进入最后阶段、力争年内签署升级版《东盟货物贸易协定》的背景下,最终方案应采取承诺制实施方案,确保所有相关方的利益平衡。
会议结束时,东盟秘书处表示,各位部长对《东盟货物贸易协定》升级谈判的进步表示欢迎并赞同谈判委员会主席提出有关最惠国待遇和和特定产品特殊待遇的结束谈判方案。
各位部长还要求《东盟货物贸易协定》谈判委员会继续与法律和体制问题工作组就完善谈判和争端解决章节内容进行讨论。
《东盟货物贸易协定》是东盟经济共同体的基础协定之一,其于2009年2月26日得到签署,并于2010年5月17日起生效,前身为1992年签署的《共同有效 优惠关税协定》(CEPT / AFTA)。《东盟货物贸易协定》是东盟协调内部货物贸易活动的全面协定,是根据对CEPT/AFTA及其相关协定的承诺基础上签订的。
越南于1995年加入东盟,并于1996年开始实施CEPT / AFTA,后来继续实施了《东盟货物贸易协定》。在《东盟货物贸易协定》中,东盟国家在东盟与伙伴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FTA)中给予彼此同等或更优惠的待遇。除关税承诺外,该协定还包括许多其他承诺,如:消除非关税壁垒、原产地规则、贸易便利化、海关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