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同志成为中国新任国务院总理

根据中国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总理人选的决定,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任命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强为国务院总理。
中国新任国务院总理李强进行宪法宣誓。(杜有兴 摄)
中国新任国务院总理李强进行宪法宣誓。(杜有兴 摄)

3月11日上午,在中国首都北京人民大会堂,中国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分别决定国务院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根据表决和选举结果,李强为国务院总理,张又侠、何卫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刘金国为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张军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应勇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根据日程,明天,中国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还将分别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分别表决全国人大各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名单草案。会议于13日上午举行闭幕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