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重新实施入境游客需持有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的规定

据越通社驻曼谷记者报道,从8日起,泰国民航局(CAAT)要求所有入境该国的外国游客在乘机赴泰国前需出示新冠疫苗接种证明。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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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交通运输部部长萨撒扬(Saksayam Chidchob)1月7日表示,泰国民航局已就18岁以上外国游客入境规定有调整一事向有关各方发出正式通知。新规定使用时间截至2023年1月底。

据新的规定,入境泰国的外国游客需持有不过6个月的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或新冠病毒感人治愈证明。未接种新冠疫苗的游客需有不能接种疫苗的理由。各家航空公司有责任检查旅客的所有证件。然而,持有泰国护照或转机游客不需要出示接种证明或医疗保险合同(包括新冠病毒治疗保险)。

来自禁止新冠病毒阳性者入境国家的游客需持有新冠保险和疑似感染新冠病毒的游客在抵达泰国时需接受新冠病毒检测。

上述规定是在中国在3年严格实施出行限制措施后重新开放国门后实施的。预计,本月约6万名中国游客将赴泰国旅游,2023年第一季度,赴泰国的中国游客可达30万人。

据Kasikorn研究中心,今年约100万名中国人将赴泰国,若各限制获放宽该数字将更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