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次海洋对话:越南承诺遵守和促进《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越南外交部外交学院6月29日上午与康拉德·阿登纳基金会和澳大利亚驻越南大使馆联合举行题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40周年:促进东南亚海上合作”的第八次海洋对话。

与会代表。(图片来源:越通社)
与会代表。(图片来源:越通社)

此次对话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举行,吸引250多名代表出席,其中有来自14个国家和地区、联合国、越南驻外代表机构等的15名资深专家。

越南外交部副部长范光校在对话会上强调,40年前通过的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是国际海洋法发展的历史性里程碑,首次建立了海洋的“宪法”。从此以后,《海洋法公约》在国际海洋法发展、促进和平、安全、国家间合作和海洋可持续发展等方面一直发挥着基础性作用。

范光校副部长表示,40年来,根据《海洋法公约》确立的法律秩序有助于维护国际和平与稳定,推动以符合国际法的和平方式解决海上争端。

面对日益增多的海上挑战,国际社会应坚持法律至上原则,认真履行《海洋法公约》规定的法律义务,特别是在海上提出诉求和进行活动。

越南于2021年成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之友小组的12个创始国之一,承诺遵守和促进《海洋法公约》、《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

范光校副部长建议,应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普世价值,在尊重沿海国以及非沿海国的合法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促进《海洋法公约》缔约国甚至非缔约国的合作,进而维护和平、稳定、航行和飞越自由与安全,促进东海的可持续管理。

为实现上述目标,各国应努力尊重包括《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增进信任,保持克制,避免进行可能使东海局势进一步复杂化或紧张局势升级的活动,同时在遵守《海洋法公约》的基础上确定海上诉求和以和平方式解决海洋争端。

在对话开幕式上,国际海洋法法庭前法官吕迪格·沃尔夫鲁姆发表了纪念《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通过40周年的重要主旨演讲,其中强调了加强《海洋法公约》对国际海洋法发展和促进和平、安全、国家间合作和海洋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作用。

对话围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东南亚地区:未能充分研究的问题”、“减少交通活动的排放”、“分析实践和未来”、“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等四个主要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