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下午,在第十五届国会第六次会议上,国会代表听取了关于《反人口贩运法修正案》(草案)的呈文和审查报告。
据公安部部长梁三光作的呈文,实施《反人口贩运法》12年后已出现一些不足,要求需进行修改补充,旨在法律化党关于反人口贩运工作的观点,确保法律系统的统一性和符合各项国际条约。他同时表示该法案的内容修改后确保符合越南为缔约国的各项国际条约。
法案共有8章,66条。较2011年版增加了9条。该法修改补充工作在于与法律规定一致,符合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议定书《巴勒莫议定书》、东盟打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公约等,确保符合2015年《刑事法》(2017年修改补充)的规定。
该法案除了补充有关概念外,还补充了对人口贩运受害者的援助制度,包括出行费、伙食费、医疗费等等。此外他们还将获得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寻找工作、稳定生活。人口贩卖受害者若有贷款,发展生产和经营的需求,将获社会政策银行提供优惠贷款等等。
修改补充工作旨在保障人权、人口贩运受害者的权利,符合越南当前和今后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据国会司法委员会主任,法案的内容基本符合党和国家关于防止人口贩运的主张和路线,2023年宪法;基本符合于越南为缔约国的国际条约。然而,建议起草机关继续核查,更全面法化《巴勒莫议定书》和东盟打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公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