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届国会第六次会议期间,10月24日下午,国会经表决,以95.34%赞成率通过了接受信任投票的44名领导人名单。
越南国会主席王廷惠强调,信任投票的目的是提高国会监督活动的有效性和效率,提高国家机构的质量和运行效率,为评估接受投票在执行任务和权限的声誉和结果作出贡献。同时,这也是有关部门审议、规划、培训、安排和使用干部人员的依据。因此,这是一项重要工作,需要按照严格的流程和程序开展,确保民主、客观、公平、公开和透明。
国会常务委员会下属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阮氏清阐述本届会议上接受信任投票的任职人员名单呈文时指出,根据国会于2023年6月23日签发的第96/2023/QH15号决议规定,接受信任投票的任职人员将包括:国家主席,国家副主席,国会主席,国会副主席,国会常务委员委员,民族委员会主席,国会各委员会主任,国会秘书长,政府总理,副总理,部长和政府其他成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国家审计署审计长。
根据第96/2023/QH15号决议第二条第五款规定,在2023年当选或被任命的5人将不接受信任投票,其中包括:国家主席武文赏,政府副总理陈红河,政府副总理陈流光,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长邓国庆,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会财政与预算委员会主任黎光孟。
接受信任投票的44名领导人名单中有国家副主席武氏映春,国会主席王廷惠、政府总理范明正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