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定省加强巡逻并处理在该省海域上违法捕捞行为,对出入港渔船进行严格管控,坚决不允许不符合要求的渔船出海,终止无船舶证书、未安装巡航监测设备、未安装身份标签的现象等。
近年来,南定省农业与农村发展厅向96.89%渔船签发捕捞许可证。截止3月15日,安装巡航监测设备的15米以上渔船达97.38%,14艘船舶因船舶退役、未投入运营、或失踪等原因而尚未安装巡航监测设备。
从2024年初至3月15日,南定省渔业监察和检查代表处已对进出港口的450多艘渔船进行了检查。
南定省各职能力量对20起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罚款2.3亿越盾(折合人民币6.8万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