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4日,越共中央书记处在河内召开会议,审议并执行对违纪党员的处分决定。根据中央检查委员会的建议,中央书记处认定以下两名党员存在严重违纪行为:黄文胜同志,现任党支部副书记、越南大坝与水资源发展协会主席,曾任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阮成润同志,曾任胡志明市委委员、党委书记、胡志明市文化体育与旅游局局长。经查,黄文胜同志和阮成润同志在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和生活作风上出现严重退化,未能履行党员职责,违反党的规定和国家法律,在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工作中失职。
此外,两人还违反了党员行为禁令,未能发挥表率作用,导致国家预算遭受重大损失,引发社会舆论强烈不满,严重损害了党组织及相关单位的声誉。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程度、后果及其影响,中央书记处依据党的纪律处分规定,决定对黄文胜同志和阮成润同志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