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政治局:发挥社会政策的效果是越南党和国家的一项战略性任务

3月30日,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在河内主持召开了越共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会议,就越共中央委员会2012年6月10日发布的关于社会政策若干问题(2012~2020)的第15号决议(15-NQ/TW)实施十周年总结提案提出意见。
会议场景。
会议场景。

据越通社报道,3月30日,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在河内主持召开了越共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会议,就越共中央委员会2012年6月10日发布的关于社会政策若干问题(2012~2020)的第15号决议(15-NQ/TW)实施十周年总结提案提出意见。

越共中央政治局表示,在革新35年期间,特别是在贯彻落实越共十一届五中全会决议的10年中,本着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和正义齐头并进的精神,越南党和国家一直将社会政策的更新和发展视为一贯的方针。社会政策的有效实施,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国家和制度的信心;在实现社会进步和正义、改善人民物质和精神生活方面上取得了巨大成就,肯定了在越南共产党的领导下越南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此外,越共中央政治局还明确指出了一些问题,包括社会政策缺乏包容性,在实施过程中仍缺乏联动性,覆盖率低;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生活水平仍然存在差异;减贫成效不可持续;人力资源素质有待提高等。

越共中央政治局强调,不断创新和发挥社会政策的效果是越南党和国家以及整个政治体系和全社会的一项战略性和经常性任务,有助于严把社会主义的方向,实现社会主义、经济增长与社会公平进步齐头并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为人民参与和更好享受发展成果创造条件。社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必须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统筹谋划;妥善处理社会关系,确保社会政策的可持续性,特别是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和人类安全等政策。在符合经济能力的基础上加大对社会政策目标的投入,其中国家发挥主导作用,集合企业、社会和人民的资源,并通过国际合作,整合内外资源。

越共中央政治局强调,建立健全、现代、包容、可持续、以人为本的社会政策,是发展的主体、目标、动力和资源。社会政策的实施离不开党的直接和全面领导,国家严格有效管理,越南祖国阵线和政治组织的经常性监督,以及人民和企业的积极参与;挖出发展的潜力,发扬相辅相成传统,凝聚民族大团结精神。

越共中央政治局指示指导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注意听取并采纳中央政治局和有关部门的意见,以便完善该提案,提请中央政治局提交越共十三届七中全会审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