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上午,苏林总书记在党中央总部颁发越共中央政治局有关分工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陈锦绣同志担任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的决定书。
9月18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就北—南轴线高铁项目投资主张提案提出意见。
9月6日,越共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在越共中央总部审议并给予违规党组织和党员纪律处分。
8月23日上午在越共中央总部,越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就《 2021-2030年胡志明市规划及至2050年愿景》提出意见。
2024年8月9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在越共中央总部召开会议,审议并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党组织进行纪律处分。
越南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议程10月7日进入第六天议程。
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于7月21日在越共中央总部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会议,就政府党组干事会关于2023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形势、部署2023年下半年任务和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
5月17日,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任期中期会议进入第三个工作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国家主席武文赏代表中央政治局指引会议。
《人民报》社、《共产杂志 》社、胡志明市市委同越南邮政总公司4月10日配合举行“继续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第11号( 11-CT/TW )指示,积极创新和提高导向能力、宣传效果,并将其于购买、阅读、实践党报、杂志相结合” 会议。
3月30日,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在河内主持召开了越共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会议,就越共中央委员会2012年6月10日发布的关于社会政策若干问题(2012~2020)的第15号决议(15-NQ/TW)实施十周年总结提案提出意见。
3月6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在越共中央总部举行会议,审议干部工作。
越共中央政治局的决议明确了到2030年越南跻身亚洲生物技术智能化生产和服务十强的目标。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武文赏2023年2月1日在越共中央总部就越共中央政治局和越共中央书记处2021年、2022年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和2023年工作计划部署主持召开中央各部委、党组和中央直属机关党委的会议。
12月2日,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在越共中央总部主持召开会议,就“至2020年胡志明市发展方向和任务”第16号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的10年展开落实情况总结报告提出意见,并制定“到2030年胡志明市发展方向和任务和展望2045年”的提案。
贯彻落实越共第十三届中央政治局 《关于到2030年和2045年展望越南红河平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国防安全保障》 的第30号决议(30-NQ/TW)的会议于11月29日以线上线下结合方式举行。
越共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11月29日上午在党中央总部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 《关于到2030年和2045年展望越南红河平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国防安全保障》的决议。
在访问菲律宾期间,越南国会主席王廷惠一行11月24日下午探访了越南驻菲律宾大使馆并与大使馆干部及工作人员亲切交谈。
贯彻落实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至2030年和2045年愿景北中部和中部沿海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国防安全保障的第26号决议(26-NQ/TW)11月16日上午在党中央总部举行。
越共中央政治局、越共中央书记处11月16日上午以线上和线下结合方式在党中央总部举行贯彻落实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至2030年和2045年愿景北中部和中部沿海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国防安全保障的决议。
越共中央政治局、越共中央书记处10月23日上午在党中央总部举行贯切落实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到2030年和展望至2045年东南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安全保障方向的决议会议。
2022 年 10 月 14 日上午在党中央总部,越共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举行有关贯彻落实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到 2030 年、至 2045 年愿景西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安全保障方向的决议的在线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