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9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在越共中央总部召开会议,审议并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党组织进行纪律处分。中央政治局审议中央检查委员会的建议后认为:
2015-2020年任期安江省委常务委员会没有颁布《省人民委员会党组干事委员会工作条例》,违反《工作条例》;默许安江省人民委员会报请安江省人民议会颁布关于含有违犯《土地法》规定的土地利用的决议。
安江省委2015-2020年任期和2020-2025年任期常务委员会不负责任,领导、指导松懈,缺乏检查、监督,以致省人民委员会党组干事委员会不开会讨论、决定,不报告、不请示省委常委关于15个砂矿项目管理开发和197个非预算资金投资项目的土地管理和使用的领导和指导意见;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工作规定等。
根据上述党组织违法行为的内容、性质、程度、后果和原因,根据党对有违法行为的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处分规定,越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对安江省委2015-2020年任期和2020-2025年任期常务委员会实施谴责纪律处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