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至13日在河内,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举行第50次会议。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陈锦秀主持会议。
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10月28日至29日召开第49次会议。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陈锦绣主持会议。
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10月1日至2日在河内召开第48次会议。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陈锦秀主持会议。
在第994号决定(994/QĐ-TTg)中,政府总理决定对越南财政部原副部长杜黄英俊因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和缺点予以谴责纪律处分。
9月6日,越共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在越共中央总部审议并给予违规党组织和党员纪律处分。
2024年8月9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在越共中央总部召开会议,审议并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党组织进行纪律处分。
8月7日至8日,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在河内召开第45次会议。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陈锦秀主持会议。
2024年6月19日在越共中央总部,党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召开会议,审议并对违纪党组织和党员予以纪律处分。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正5月14日签发关于对越南劳动、荣军与社会部部长和前部长进行纪律处分的决定。
5月14日,越共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在越共中央总部对部分党组织和党员违纪违规请款进行审议并给予纪律处分。
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于4月2日至3日在河内召开第39次会议。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陈锦秀主持会议。
1月27日,越共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在党中央总部召开会议,对违规违法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审查并给予纪律处分。
1月24日至25日,中央检查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在河内举行。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陈锦秀主持会议。
1月10日、11日和19日,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第35次会议在河内召开。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陈锦秀主持会议。
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第29次会议于2023年6月12日至15日在河内举行。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陈锦秀同志主持会议。在本次会议上,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审议并决定若干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