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越共中央委员会在大会堂讨论了越共第十届中央委员会于2003年3月12日颁布关于发挥全民族大团结力量,致力于民富国强、社会公平、民主、文明第23号决议实施20年总结工作。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政府总理范明正代表中央政治局主持讨论会。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张氏梅阐述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越南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2026-2031年任期)人选方案;成立越南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各筹备小组等的呈文。越共中央委员会就上述内容展开讨论,并提出意见。
下午,越共中央委员会休会,越共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就中央所讨论内容的吸收采纳和需要澄清说明的工作发表意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