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11次谈判上,双方就开放商品市场,海关,贸易便利化,法律—体制、政府采购、服务和投资等内容深入交换意见和看法。
经过紧张、积极的谈判和商讨,双方谈判代表团以高度决心和积极善意的态度,就许多重要内容特别是与相互开放市场有关的内容基本上达成一致。
对于存在异议的部分问题,双方谈判代表团将加快讨论进程,力争按照双方部长所达成一致的方向早日结束协定谈判进程。(完)
《越南与以色列自由贸易协定》(VIFTA)第11次谈判于8月1日至5日在以色列举行。
《越南与以色列自由贸易协定》(VIFTA)第11次谈判于8月1日至5日在以色列举行。 |
在第11次谈判上,双方就开放商品市场,海关,贸易便利化,法律—体制、政府采购、服务和投资等内容深入交换意见和看法。
经过紧张、积极的谈判和商讨,双方谈判代表团以高度决心和积极善意的态度,就许多重要内容特别是与相互开放市场有关的内容基本上达成一致。
对于存在异议的部分问题,双方谈判代表团将加快讨论进程,力争按照双方部长所达成一致的方向早日结束协定谈判进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