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与欧亚经济联盟自贸协定》实施联合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10月13日,在欧亚经济委员会总部,越南工贸部部长阮鸿延与欧亚经济委员会贸易部部长安德烈·斯列普涅夫共同主持了《越南与欧亚经济联盟自贸协定》实施联合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双方签署了会议纪要。
双方签署了会议纪要。

两位部长在会议上一致认为,《越南与欧亚经济联盟自贸协定》(以下简称为《协定》)为越南与欧亚成员国双边贸易的强劲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斯列普涅夫表示,总体而言,《协定》实施第一个5年的结果显示,欧亚经济联盟与越南之间的贸易额稳定增长,增长了 32.2%(从2017年的59亿美元升至2021年的78亿美元)。但是《协议》优惠利用程度仍然不高(平均利用率逾40%)。其表明,双边经贸合作潜力仍有待挖掘。

阮鸿延部长坦言,《协定》的部分条款和承诺已不再适用于当前的形势,现在是考虑新思路,升级《协定》以挖掘新潜力、迎来新机遇的时候。在进行修改补充过程中,双方应想方设法消除当前存在的障碍和困难,促进双边贸易的发展。在此基础上,阮鸿延部长建议欧亚经济联盟注意到越南对贸易防御措施的限制和大米配额过低的担忧。

对于欧亚经济联盟对越南为部分科涅克酒开放市场,以及增加小麦、牛肉和肥料对越南的出口的建议,阮鸿延部长表示,越南将本着开放市场、平衡双方利益的精神,与有关部委协调讨论相关问题。

会议结束时,双方签署了会议纪要,一致同意向双方政府汇报,以开展落实双方达成共识的内容。

据越南海关总局的数据,《协定》生效第一年——2016年,双边贸易额达30.4亿美元,同比增长23%。后续几年,双边贸易额均实现25%以上的正增长。2021年,尽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但双边贸易额仍增长16%以上,达近60亿美元。其中,越南对欧亚经济联盟出口约35亿美元,增长15.3%,进口24亿美元,增长15.7%。

欧亚经济联盟由俄罗斯联邦、白俄罗斯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亚美尼亚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组成。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