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再次重申有关和平利用核能的一贯政策

越南再次重申有关和平利用核能的一贯政策,并呼吁加入有关核安全的国际条约的各国安全、可持续、负责任地利用核能。

这是越南常驻联合国、世贸组织和其他国际组织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团长杨志勇大使5月1日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2020年第十次审议大会第二次筹备会议上讨论有关和平利用核能的问题时所发表的主要内容。

杨志勇大使在发言时再次重申越南根据《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四条和平利用核能的一贯政策。越南2006年和2008年先后颁布了《和平应用核能战略》和《原子能源法》以及许多其他法律规范文件。此外,越南已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签署了《核保障监督协议》及附加议定书,同时加入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大多数有关核安全的国际条约。

本着此精神,杨志勇大使呼吁加入有关核安全的国际条约的各国一旦发生核事故,就早日作出通报和提供协助,并将之视为保障和平、安全、可持续和负责任地利用核能的办法。

杨志勇大使感谢国际原子能机构,发展中国家以及一些伙伴近期与越南合作和提供相关帮助。杨志勇大使表示,越南继续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展开合作,并将之视为和平、可持续、繁荣地利用核能的承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