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4天的国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就18项内容提出意见,就3项内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一组议题,继续就提交国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5月)审议的内容提出意见,包括:对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草案)和调整后的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提出意见;对预计提交国会第七次会议进行第一场讨论的法律草案提出意见。目前共有5项法律草案,包括:《药品法》部分条款修改补充法案;文化遗产法(修正案);《未成年人司法》法案;增值税法(修正案);《城市规划和乡村规划法》法案。
对于监督问题,国会常务委员会对2023年度监督工作计划、2024年前几个月监督工作计划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以及国会和国会常务委员会的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草案)提出意见;审查国会监察组对“国会2022年1月11日发布的第43/2022/QH15号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情况”和国会关于截止2023年重大国家项目”的决议;对《2009年至2023年底交通安全政策法规落实情况》专题监督工作情况报告草案提出意见。
对于国家重大问题,国会常务委员会对《关于调整2021-2023年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计划投资政策》的呈文和政府关于多农省嘉义至平福省真诚的南北高速公路(西段)建设投资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意见。
国会常务委员会还对第七次会议的筹备工作提出意见。(完)